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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拟推荐优先审评药物品种的公示

信息来源:国家卫生计生委   发布时间:2015-11-25   【字体: 】   

  为加快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创新成果产出进程,根据有关规定和专家评审遴选建议,拟推荐磷酸源生萘啶等11个专项支持的药物品种为优先审评品种。

  现将拟推荐的品种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8日。如有异议,请实名反馈至我办。

  联系电话:010-68791854

  传  真:010-68792226

  邮  箱:yxsp_zdzx@163.com

  地  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迎宾楼501室,100873。

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

2015年11月25日



附件:新药专项拟推荐优先审评药物清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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